張貼日期: 2022-07-05 14:46:57 點閱:91
主旨: 檢送本縣109-112學年度獎勵具本土語言認證教師教授本土語文課程實施計畫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為鼓勵教師通過本土語文能力認證,針對發揮專才積極投入教授及推動本土語文課程者予以獎勵,特訂定本計畫。
二、 獎勵申請及程序:
(一) 請符合本計畫之教師,檢附認證證書向服務學校申請。
(二) 請符合本計畫之行政人員,於111年7月15日前至本處敘獎名單填報系統https://system.wses.chc.edu.tw/reward/kindmanage.asp填報並檢附貴校敘獎人員名單(如附件,請核章)報府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