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「文化部語言友善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」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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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教務主任
張貼日期: 2024-10-15 07:45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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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 |
轉知「文化部語言友善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」114年第1次公告受理申請一案,請貴單位踴躍申請並協助推廣,請查照。 |
一、 |
依彰化縣政府113年10月7日府授文圖字第1130382381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,打造語言友善環境,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,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,特修訂旨揭作業要點。 |
三、 |
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二次,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團體、公私立學校,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,補助類別包含「友善環境」、「創作及應用」、「推廣活動」、「台語人才培訓」及「培育台語家庭」五大類。 |
四、 |
114年度第一次受理申請時間,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月1日止,請逕上文化部「獎補助資訊網」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)線上報名。 |
五、 |
檢附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一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