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有關110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110年3月2日起開始徵件,鼓勵師生踴躍參加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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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教務主任
張貼日期: 2021-01-19 11:19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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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 |
有關110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110年3月2日起開始徵件,惠請貴校協助公告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,請查照。 |
一、 |
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1月14日藝視字第1100000172號函辦理。 |
(一) |
教師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、兼任及退休教師,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。 |
(二) |
學生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。 |
四、 |
參選受理期間:自110年3月2日(星期二)起至4月13日(星期二)截止,採取先線上報名(網址:https://web.arte.gov.tw/philology/)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,截止日以郵戳為憑。親送者請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。 |
五、 |
收件地址: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(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)。 |
六、 |
檢送實施要點1份,倘有疑義,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胡小姐,電話:02-23110574分機251。 |